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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起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

2012-06-07 09:23:39文章来源:

20111116,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同时印发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明确从20121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可以延续等。 

试点方案发布后,北京市迅速反应,20111228日,北京市财政局透露,北京市政府已正式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目前,北京市试点改革已获批,将于今年71日起正式实施。 

财政部表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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