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金融法规 > 保险法规>正文页

关于精算师资格考试工作移交中国精算师协会负责的复函

2013-05-13 15:00:45文章来源:
保监厅函〔2008〕46号  
中国精算师协会:
  你会《关于中国精算师协会暂时负责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的请示》(中精协发〔2008〕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会负责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中的相关工作。请你会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密切沟通,按照民政部要求,稳妥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联系我们 | 欢迎合作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