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海关法规 > 海关法规>正文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3-05-21 07:13:54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2001年第20

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已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211日起施行。对200211日前已携运或邮递进境、11日后办理海关征税手续的物品,按2002年税率执行。

附件: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

联系我们 | 欢迎合作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