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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成立第二次保险业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已失效)

2013-05-21 14:58:41文章来源:
保监发〔2008〕84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保险机构在华代表处: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第二次保险业经济普查的领导,我会决定成立第二次保险业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第二次保险业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要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李克穆(保监会副主席)
  成员:吴晓军(保监会统计信息部主任)
  陈方磊(保监会办公厅主任)
  房永斌(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副主任)
  王新棣(保监会财务会计部主任)
  李劲夫(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
  梁涛(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
  孟龙(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主任)
  孙建勇(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
  孟昭亿(保监会国际部主任)
  裴光(保监会派出机构管理部副主任)
  于华(保监会人事教育部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第二次保险业经济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作为工作机构,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普查办设在保监会统计信息部,由吴晓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统计制度处负责。
  普查办联系人及电话:
  朱金渭(统计信息部统计制度处处长,010-66286097)
  詹景瑞(统计信息部统计制度处,010-66286589)
  李强(统计信息部统计制度处,010-66286100)
  电子邮箱:tjzdc@circ.gov.cn
  传真:010-6628811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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