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金融法规 > 保险法规>正文页
关于对财产保险公司放宽精算责任人条件要求的通知(已废止)
2013-05-29 08:52:53文章来源:
保监发〔2003〕26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为适应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以下简称“两险”)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放宽对产险公司精算责任人的条件要求,允许“中国准精算师”作为产险公司报备两险产品的精算责任人,任期两年。
特此通知
二OO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