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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证券公司参与风险投资进行规范的通知

2013-05-29 13:42:20文章来源:

2001412日证监机构字〔200159号)

根据《证券法》和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证监机构字〔199914号)的有关规定,证券公司直接进行风险投资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为促使证券公司规范经营,防范其盲目进行风险投资引发风险,现就证券公司参与风险投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参股风险投资公司间接进行风险投资。

二、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请你们督促辖区内已参与风险投资的证券公司进行清理和整改,并於六个月内完成清理整改工作,将清理和整改情况报中国证监会。

三、本通知下发后,违反本通知规定继续从事风险投资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证券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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