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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外资保险公司部分行政许可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06-03 09:39:48文章来源:
保监厅发〔2012〕6号
各保监局,各外资保险公司:
  为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我会决定调整外资保险公司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的有关办理事项,以下行政许可由各相关保监局办理:
  一、外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审批;
  二、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公司)筹建审批;
  三、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公司)开业核准;
  四、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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