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海关法规 > 海关法规>正文页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5号(关于对伊朗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
2013-06-04 07:19:33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商船海运协定》已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商交通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伊朗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商船海运协定》已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商交通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伊朗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