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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8 年第27号(关于发布《聚酯长丝坯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2013-06-04 14:20:10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聚酯长丝坯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08年5月2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3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3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