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继续教育
个人中心
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税务辅导
财会园地
论坛
网上书店
学习卡
法律法规 > 海关法规 > 海关法规>正文页
海关总署2012年第17号(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
2013-06-07 08:04:26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对液晶显示面板等
4
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二
○
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上一篇:海关总署2012年第16号(关于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下一篇:海关总署2012年第18号(关于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有关事宜)
最新资讯
下半年亏损70% 看空澳元成炒家最大失
购买寿险慎入6误区
纽约黄金期货频刷新高
黄金时代的投资窍门
三高招管好银行卡密码
南方片区会计学会第二十五次学术研讨
黑龙江省2010年内审师(CIA)考试圆
欧盟通过明年预算 结束预算危机
财政部:入世降税承诺履行完毕
欧盟通过明年预算 结束预算危机
财政部:入世降税承诺履行完毕
最热资讯
环境税促化企治污箭已上弦
房产税即便出台也不全国铺开
购置税优惠优惠或取消小排量车销量猛
房产税不会一刀切 刚需或致明年房价
调控药力过猛 2011年车船税暂时不涨
车船税法草案征集意见中过半建议降低
联系我们
|
欢迎合作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