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二OO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