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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1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