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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科委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市属各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科委、市属科学事业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科委财文字[1997]256号《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财文字[1997]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