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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市属各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亦庄开发区财政局、各外商投资企业:

    现将财政部财工字(1995)222号文《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工字(1995)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