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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及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82号《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