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做强做大若干政策措施奖励资金申报办法》的通知》(会协[2013]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你们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事务所在规定的申报期内积极参与申报,申报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二、事务所应填列好《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资金奖励与会费返还申请表(二)》(附表4),报省注协审核后上报。其他奖励资金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报省注协备案;
三、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注协反馈。
联系电话:0591-87097010;联系部门:专业标准部
通讯地址:福州市冶山路43号三层,邮编:350003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