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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货公司设立营业部与分类评价结果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

  现公布《关于期货公司设立营业部与分类评价结果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关于期货公司设立营业部与分类评价结果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