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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票上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2006.9.17)

    为推进证券市场发展的规范化进程,强化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安排新股上市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会授权你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股票上市申请。

    二、你所可视公司的上市准备情况和市场状况,自主安排公司股票的挂牌上市事宜。

    三、你所应于上市公告书登报一周前,将上市安排计划告知我会发行监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