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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对连续三日涨停个股处理的通知[失效](2002.4.5)
发文文号:证监市场字[2000]1号 颁布日期:2000-02-1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全国 时效性:有效
在股票指数普遍上扬、达到涨幅限制价位的个股较多的情况下,考虑到有关信息披露工作条件的限制,可以对达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个股免于临时停牌的处理,但符合以下情形的除外:(1)ST股票;(2)今年已预告亏损的个股。请你所按此决定执行,并协调处理有关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