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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9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