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急件《关于加强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收回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6)42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国家局指示组织实施,重点加强对基层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回收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省局稽查处。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