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强防范意识谨防经济诈骗活动的通知》(国税办函〔2006〕59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提高警惕,严防各种诈骗活动。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