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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本市按照标准租金出租私有房屋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国土房管局提出的《关于解决本市按照标准租金出租私有房屋问题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