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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缴纳办法[失效](2003)
发文文号:财会协字[1998]7号 颁布日期:1998-02-0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全国 时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缴纳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办法,会同省级注制定或修订本地区会费缴纳办法,印发各事务所贯彻执行,并报财政部备案。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缴纳办法
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缴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