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你部《请审定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的函》(〔92〕财会字第59号)收悉。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考试大纲进行了审阅,现同意《助理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和《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作为试行本发布。
人事部职位职称司
199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