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自治区人事厅2005年组织自治区各级公安机关、税务、药监系统、国家安全机关及部分地、州、市、厅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154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1、具有新疆户籍以及原户籍在新疆考入内地且国家、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在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务西部的毕业生;
3、公安机关特殊职位不受新疆户籍限制面向全国招录(特殊职位详见职位表)。
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考范围。
二、报考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地级以上(含地级)机关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6、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需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考职位
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具体职位详见《2005年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职位表》。国家安全机关招考职位和条件在各报名点咨询(昌吉、石河子除外)。
四、招考程序
主要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公安机关)、体检、考核、公示、录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国税系统除外)
(1)公安机关、地税、药监系统、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录条件自愿报名的各类人员,可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地区(单位)的一个职位,并填写是否同意在报考地区或全疆范围内调剂。
(2)报名时间
2005年7月19日----7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10:00至18:30,中午不休息)。
(3)报名地点
○乌鲁木齐地区报名点:
1)中国新疆人才市场(克拉玛依东路34号)
联系电话:0991-4696072
2)乌鲁木齐市人才市场(乌市南湖路23号)(主要负责乌鲁木齐市公开招考职位报名)
联系电话:0991-4625435
○昌吉州报名点:昌吉州社保局五楼大厅(昌吉市建设路10号,昌吉州移动公司对面)
联系电话:0994-2342181;监督电话:0994-2337482、2345923
○阿克苏地区报名点:地区行署办公楼一楼。(阿克苏市新华东路35号)
联系电话:0997-2283120、2283125监督电话:0997-2122700
○伊犁州报名点:伊犁州人事局五、六楼(伊宁市斯大林街41号)
联系电话:0999-8029653;监督电话:0999-8022225;
○阿勒泰地区报名点:地区人才市场二楼(地区物资局对面)
联系电话:0906-2133550;监督电话:0906-2127309
○博州报名点:博州人力资源市场(博乐市团结路81号)
联系电话:0909-2318558、2222035;监督电话:0909-2318599
○克拉玛依市报名点:克拉玛依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990--6885340;监督电话:0990-6223648
○巴州报名点:库尔勒市第一小学(库尔勒市文化路农垦客运站对面)
联系电话:0996-2216976;监督电话:0996-2026316
○喀什地区报名点:喀什地区人才市场;
联系电话:0998-2841726、2822439;
监督电话:0998-2822333
○克州报名点:自治州人才市场;
联系电话:0908--4222500、4235556监督电话:0908--4222691
○和田地区报名点:和田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和田地区行政公署院内);
联系电话:0903-2023610; 监督电话:0903-2026020
○吐鲁番地区报名点:吐鲁番地区中心劳动力市场;
联系电话:0995-8522343、8510703; 监督电话:0995-8523331
○哈密地区报名点:哈密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哈密市中山北路37号:大十字原外贸局三楼)
联系电话:0902-2233169;监督电话:0902-2232734
○石河子地区报名点:石河子市人才市场(原市建委四楼)
联系电话:0993-2014939、2013854;监督电话:0993-2012872
○塔城地区报名点:塔城地区人才市场(塔城市新华路160号嘉乐商场四楼)
联系电话:0901-6230230、6223315;监督电话:0901-6236068
(4)报名要求
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助学贷款未领取毕业证的考生可持学校证明、银行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同底版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资格审查表》,《人事考试报名表》、《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到报名点报名。考生所需《招考简章》、《职位表》及各类表格可在报名点购买。
(5)考试报名费及其它事项
报名、考试等有关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经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2、国税系统报名方式
2005年自治区国税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等,可从2005年7月15日开始通过新疆人事人才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或查询《招考简章》(各报名点有售)。报名时间2005年7月16日-22日。
新疆人事人才网站网址: www.xjrs.gov.cn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xjrsks.com.cn
新疆国税局网站网址:www.xj-n-tax.gov.cn
(二)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申论与写作》、《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门,报考公安机关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笔试试卷由自治区人事厅用维、汉两种文字统一命制。对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持有国家、自治区颁发的HSK汉语水平考试中C级(六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试。
2、笔试时间:2005年8月11日。
(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内容详见《招考简章》或登录新疆人事人才网(www.xjrs.gov.cn)。
五、监督及其它
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咨询电话: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0991-4696072
监督电话:自治区监察厅:0991-2392773
自治区人事厅监察室:0991-4685809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二 0 0 五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