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法规
省政府关于同意授予卢福英等56位同志第四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的批复

省经贸委:

你委《关于请求授予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的请示》(苏经贸产业〔2007368号)悉。根据《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经研究,省政府同意授予卢福英等56位同志第四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

附件:第四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人员名单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8〕1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