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苏州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及至上海郊区环线公路(江苏段)淀山湖收费站开征通行费的请示》(苏府呈〔2010〕1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至常州高速公路(S58)尹山枢纽——苏沪省界段在苏沪省界设置淀山湖主线收费站,从通车之日起实施收费。
二、该站由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进行收费管理,纳入苏南高速公路网实行联网收费。
三、具体收费标准、收费年限、收费管理等事项按上海至常州高速公路(S58)尹山枢纽——苏沪省界段现行规定执行。
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