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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江苏省沿海地区2004-2006年公路水利输电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委、办、厅、局,省各有关直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水利厅、电力公司制定的《江苏省沿海地区2004-2006年公路、水利、输电设施建设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4〕4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