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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苏州港太仓港区远太国际集装箱码头两个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远太国际集装箱码头两个泊位对外开放的请示》(苏府呈〔20042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苏州港太仓港区远太国际集装箱码头3#4#泊位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请你市督促码头有关经营管理部门认真研究、尽快落实查验单位提出的改进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的意见。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相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使对外开放各项工作实现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4〕10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