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设立江苏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苏教发〔2009〕11号)和《关于江苏职工医科大学转制为普通高校校名问题的说明》悉。经研究,同意在江苏职工医科大学基础上建立江苏建康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江苏职工医科大学建制。江苏建康职业技术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省卫生厅负责管理。
二○○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