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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宋永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宋永忠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校长(任期五年);

任命陈凌孚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陈章龙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蔡林慧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王建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吴康宁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潘百齐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国祥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宝根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级调研员;

任命王小鹏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级调研员,免去其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笪佐领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级调研员,免去其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田晓明同志为苏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一星同志为苏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任平同志为苏州科技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方海林同志为盐城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周汝光同志为徐州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洪天同志为南京晓庄学院院长(任期五年);

任命张仲谋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马长世同志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期五年);

任命朱其训同志为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院长(任期五年),免去其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尧同志的南京晓庄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王虹同志的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刘必清同志的盐城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叶永福同志的中国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07〕11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