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同意204国道如皋收费站迁址的请示》(通政请〔2006〕6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204国道如皋收费站一个收费点迁移至204国道海安与东台交界处。关于将另一个收费点迁移至改建中的204国道新线问题,待全线改造线形方案确定后统一考虑。
二、站点迁移后的具体收费时间、管理办法由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请你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迁址工作的平稳实施。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59号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