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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苏州市职业大学机构规格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苏州市职业大学升格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的请示》(苏府呈〔2006〕236号)悉。经研究,同意苏州市职业大学为相当于副厅级事业单位,隶属关系、人员编制、经费渠道均不变。其内部机构的设置,由你市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另行核定。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3号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