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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局)、科技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商务厅(局)、工商局、质监局、能源局: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能源局等部门编制了《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 境 保 护 部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财 政 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工 商 总 局

  质 检 总 局

  能 源 局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