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经济法规
通过验收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名单(第一批) 2014年第19号公告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199)、《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第二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3420)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了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的验收工作,现将通过验收的单位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附件:通过验收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名单(第一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