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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再融资环保核查的申请》(吉纤公司字〔2014〕6号),我部组织对该公司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4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经吉林省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初审,以及我部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基本符合上市环保核查有关要求。 

  根据核查情况,该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披露企业环境信息。

  附件: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环境保护部

  2014年7月21日 

  抄送:吉林省、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东北、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序号

     

所在省市

务(

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

吉林市

粘胶短纤维、粘胶长丝。

2

吉林艾卡粘胶纤维有限公司

吉林省

吉林市

高性能纤维素纤维。

3

吉林市吉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

吉林市

粘胶纤维专用阻燃剂。

4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

宜宾市

制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