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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及议定书已于2013925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中瑞双方分别于201443日和20141017日相互通知已完成该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根据协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该协定及议定书自20141115日起生效,并适用于201511日或以后取得的所得。

上述协定及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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