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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机构以投标方式承接评估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以投标方式承接资产评估业务的行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机构以投标方式承接评估业务指导意见》。现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自2015年1月1日起,各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以投标方式(含政府采购方式)承接评估业务的,应在签订业务约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提交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备案:1.资产评估机构中标备案表(详见附件2);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复印件。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将视情况在“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网站上定期公布上报情况(不含保密内容),该项工作自2015年起将列入云南省资产评估行业年度执业质量检查重点内容。

附件: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以投标方式承接评估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2.资产评估机构中标备案表

(联系人电话:谢盈盈0871-63126516,邮箱:ynzcpgxh@126.com)

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4年12月18日

相关附件: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