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2]121号)、中评协《关于发布〈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评协[2012]112号)和《云南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试行)》(云评协[2007]17号)的要求,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联合开展以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为核心的检查工作。为顺利开展云南省资产评估行业2012年度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我会将选聘注册资产评估师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拟选聘的检查人员由各资产评估机构推荐,协会秘书处讨论确定。为确保把优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选聘到检查队伍中来,完成检查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条件
(一)从事资产评估行业相关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担任资产评估机构项目经理以上职位;
(三)从业以来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并且最近3年未受到行业自律惩戒,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记录;
(四)熟悉企业价值评估和无形资产评估,并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五)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
二、推荐检查人员时间
推荐检查人员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18日。
三、检查时间
执业质量检查拟定于8月开始,11月结束。7月底至9月进行检查人员培训和现场检查,10月进行检查工作总结并形成检查工作报告。
各资产评估机构应保证推荐人员的检查时间,积极配合和支持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检查人员推荐表(见附件)请直接报送我会注册监管部。
四、其他事项
参加此次执业质量检查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我会将依据《关于印发《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中评协[2008]15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确认后续教育学时。
联系人:韩沛倪 余傲蕾
电话(传真):0871-361172
附件:云南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