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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非执业会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会协[2009]47号)精神,为做好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顺利完成非执业会员的换证工作,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非执业会员集中换发新版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是加强非执业会员服务工作,规范非执业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配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实施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管理模块应用的重要工作。各非执业会员应高度重视,提高对加强非执业会员服务、管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和发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填报有关材料,确保非执业会员集中换证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换证人员范围。

    凡2009年8月1日前,会籍关系在云南省注协,并持有合法、有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但下列人员除外:1、死亡;2、受刑事、行政处罚,应撤销会员资格的;3、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4、已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5、不参加换证,自愿退会的。

    三、换证具体要求。

    1、参加2009年非执业会员年检;2、交验填报材料:A、《非执业会员登记表》或《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B、《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C、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原件、复印件D、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E、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复印件F、外语能力证明原件、复印件G、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已参加并通过2009年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非执业会员,可不必再报送上述材料。

    四、时间安排。

    根据中注协换证工作进度安排,我省自2009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收集换证材料,核对完善、补充非执业会员信息,10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换发新版非执业会员证书。

    五、注意事项。

    1、凡已离开会计师事务所,未办理过执业会员转非执业会员的手续,或取得合法、有效非执业会员证书,但最近两年未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应报送有关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换证。

    2、非执业会员关键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发现错误或发生变更(身份证自然升位不属于发生变更),应在有关材料中说明,并同时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对于在集中换证期间未及时换证的非执业会员,视具体情况可以延续至2010年年检时更换新会员证。

    4、集中换证结束后,非执业会员在领取新版会员证书时,应交回旧版会员证书。

    5、集中换证期间,暂停办理非执业会员转会手续、其它日常服务工作照常进行。

    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关系每一个非执业会员的切身利益,希望各非执业会员积极支持、配合换证工作,相互转告,并以此为契机,加强与省注协的沟通、联系,确保换证工作圆满完成。若有问题,请与省注协联系。

    联系人:李志超 陈磊电话:0871-3138617传真:0871-3138622 E_mail:ynzxzc@cicpa.org.cn通讯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6号新华大厦15楼邮编:650051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附件2:非执业会员登记表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