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收取经营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4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收取经营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