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国税发[2001]1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