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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