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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地、州、市地方我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6]6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