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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承建溪洛渡大坝工程使用发票问题的批复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承建溪洛渡大坝工程使用发票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9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