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地方法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承建溪洛渡大坝工程使用发票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湘地税函[2007]156号 颁布日期:2007-10-1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湖南 时效性:有效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承建溪洛渡大坝工程使用发票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9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