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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海整治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湘地税函[2005]158号 颁布日期:2005-11-22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湖南 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海整治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9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