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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税追缴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税追缴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8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