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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2005]72号)精神,湘潭市人民政府驻地由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迁移至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